3月25日,澜沧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到东回镇龙泉湖社区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朱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邀请当地村组干部及村民共60人到现场旁听。
经澜沧县法院审理,被告人朱某某因无视国法,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朱某某认罪认罚,在实施运送途中被抓获,犯罪未能得逞,其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运用拉祜语和汉语双语结合庭审,就跨境犯罪、危险驾驶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宣传环保袋等资料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澜沧县融媒体中心 李函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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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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