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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的意义七年级上册(郡县制的历史作用)

七年级上册郡县制的目的?

郡县制的目的是:削弱地方贵族的影响力,便于控制管理地方。根本目的是为了加强统治,加强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封建统治。

郡县制产生的原因:

1、分封制瓦解,王室衰微,旧的分封制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例如战国初期的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卿大夫篡夺诸侯王位。

2、诸侯争霸、兼并战争、扩展领土、富国强兵的必然。

3、法家思想的主张。

4、生产力发展,井田制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各诸侯国实行新的封建赋税制度,与之相适应只能实行郡县只管理天下。

郡县制作用及意义?

一、郡县制的作用

郡守、县令(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郡县制废除了奴隶主旧贵族时代的世袭特权,有利于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废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据势力对封建中央政权的威胁,既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二、郡县制的历史意义

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首次将法律加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中,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使官员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秦律维护的大多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百姓的利益,这是其一大消极意义。

在经济方面,它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流通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而统一车轨、修筑渠道则方便了人民的出行,也保障了出行安全,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

在文化方面,将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有利于融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促进统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其次焚书坑儒于当时的秦帝国而言有利于加强思想的统一,保障国家和谐统一的发展,但它焚毁了诸子百家之言于后世之言是对文化的极度摧残。

秦朝推行郡县制的积极意义在于

1、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郡县制的由来内容意义

起源: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经过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内容: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总称。意义: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标志。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度最大的特点及意义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年,改郡为州,郡县制废。

1、郡县制度最大的特点是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还有它取消了封国,由中央直接管理,中间没有行政机构。

2、意义: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参考。

实行郡县制的意义

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诸侯割据。是中央集权制的开始。

秦国实行郡县制后,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秦按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秦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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