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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定律是什么能详细说明一下吗怎么计算 韦伯定律是指什么

韦伯定律是什么?能详细说明一下吗?怎么计算?

韦伯定律,即感觉的差别阈限随原来刺激量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表现为一定的规律性,用公式来表示,就是△Φ/Φ=C,其中Φ为原刺激量,△Φ为此时的差别阈限,C为常数,又称为韦柏率。

韦伯定律是表明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间关系的定律。德国生理学家韦伯发现同一刺激差别量必须达到一定比例,才能引起差别感觉。这一比例是个常数,用公式表示:△Φ/Φ=C,这就是韦伯定律。把最小可觉差(连续的差别阈限)作为感觉量的单位,即每增加一个差别阈限,心理量增加一个单位。感觉量与物理量的对数值成正比也就是说感觉量的增加落后于物理量的增加,物理量成几何级数增长,心理量成算术级数增长,这个经验公式被称为费希纳定律或韦伯-费希纳定律。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

韦伯定律例子?

实验A:假设你所光顾的文具店计算器的价格是20元,而有人告诉你其他商店的价格是15元。

实验B: 假设你所光顾的文具店计算器的价格是120元,而有人告诉你其他商店的价格是115元。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你会改变到其他商店去购买?

实验的结果是,在A实验中大约68%的人会换一家商店去购买,B实验中大约29%人会愿意换一家商店去购买。这种实验的结果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只要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两组实验中的价差,就会发现两组实验的差价其实是一样的(都是5元),所以实验结果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如果购物者都是理性经济人的话,为什么在相同的经济损益面前,其行为却有如此的不同呢?进一步分析,我们会发现,虽然两种实验中购物者实际节省的都是5元,但是在A中,5元相对于价格总额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而在B中,5元相对于价格微不足道。这就是营销学中著名的韦伯-费希纳定律定律:购买者对价格的感受与基础价格的水平有关,购买者对价格的感受更多地取决于相对价值,而非绝对价值。根据韦伯-费希纳定律,购买者对价格变化的感受更多的取决于变化的百分比,而非变化的绝对值;并且在产品价格之上之下各有一个界限。将价格调整至价格之外容易被购买者觉察到,而在界限之内调整却往往被购买者所忽视。

韦伯定律的适用范围?

尽管韦伯定律揭示了引起差别感觉的一些定律,但是,他只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

在刺激过强或过弱时,韦伯定律就不在适用,其K值就会发生变化。验证性试验标明,当重量刺激低于100g或者高于500g时,韦伯分数就会发生变化。在不同的感觉中,韦伯分数的差别是很大的。因此,韦伯分数成为不同感觉通道的辨别能力的指标。韦伯分数越小,辨别就越灵敏。

费希纳定律公式?

对数定律是数学中基本初等函数定律之一。

在心理学中,又叫“韦伯——费希纳定律”或“费希纳定律”,公式表达为S=KlgR。 扩展资料

  韦伯——费希纳定律(Weber-Fechner law):表示感觉强度和刺激强度间函数关系的定律。

  德国生理学家韦伯发现,刚能觉察出刺激有差别时,刺激新增量和原有刺激(即标准刺激)成正比。

  公式:

  K=△I/I

  被称为韦伯定律,其中△I为差别阈限,I为标准刺激,K为常数(“韦伯常数”)。

  德国物理学家费希纳在韦伯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感觉的大小同刺激强度的对数成正比。

  公式:

  S=KlgR

  被称为费希纳定律、韦伯——费希纳定律或对数定律,其中S代表感觉量,K代表常数,R代表刺激量。

差别阈限的韦伯定律?

韦伯定律,德国生理学家E.H.韦伯通过对重量差别感觉的研究发现的一条定律,即感觉的差别阈限随原来刺激量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表现为一定的规律性,刺激的增量(△I)和原来刺激值(I)的比是一个常数(K),用公式表达即K=△I/I,这个常数叫韦伯常数、韦伯分数或韦伯比率。尽管韦伯定律揭示了引起差别感觉的一些定律,但是,他只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

在刺激过强或过弱时,韦伯定律就不在适用,其K值就会发生变化。

验证性试验标明,当重量刺激低于100g或者高于500g时,韦伯分数就会发生变化。

在不同的感觉中,韦伯分数的差别是很大的。因此,韦伯分数成为不同感觉通道的辨别能力的指标。韦伯分数越小,辨别就越灵敏。扩展资料:韦伯,德国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1795年6月24日生于维腾贝格,1878年1月26日卒于莱比锡。

1815年在莱比锡大学获博士学位并留校工作,1818年任解剖学和生理学助理教授,1821年任教授。直至1871年才退出教学工作。韦伯的主要研究在生理学方面,包括循环系统、耳、眼、肝脏,特别是皮肤方面。

1834年,他用拉丁文写了《触觉论》,详细报道了皮肤的压觉、触觉、温觉、冷觉、位置觉以及肌觉、痛觉、关节觉等。

著名的韦伯定律即发表于此。韦伯定律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比较辨别能力的重要指标。

如果要比较不同个体某一感觉道的辨别能力而所用的标准刺激又不相同时,就不能用差别阈限的绝对值进行比较,而要用韦伯比例来比较。

在韦伯以前,法国物理学家P. 布格尔曾做过一个测定眼睛对光线的敏感度的实验,他不断改变蜡烛和针孔之间的相对位置,使光线通过针孔投到远处的屏幕上,发现为了在相邻的阴暗区造成一个可以分辨的阴影,两者的亮度至少必须相差64:1。

心理物理学的韦伯定律指的是什么?

恩斯特·韦伯(1795—1878)是德国莱比锡大学的解剖学和生理学教授,以研究触觉而著名。他的创造性工作是用实验证明了赫尔巴特的阈限概念。他以圆规的两点接触皮肤,看看有多大的距离才能为人所察觉为两点。他把刚刚能感到两点的距离觉称为皮肤触觉的两点阈限或差别阈限,阈限这一概念从实验心理学的建立直到今天仍在沿用。后来韦伯在实验重量的阈限中,发现比较两个物体的重量时,我们所觉知的不是两个物体重量之间的绝对差数,而是其所增加的重量与原来的重量的相对的比例数,比如30克与31克刚能辨别,其差数是1,然而对60与61克则不能辨别,必然是62克才能辨别。这个所增加的重量与原来的重量的比是个常数,都是1/30。以后他又对线段的长度做了实验,发现它们的比例也是个常数。于是他得出结论:“观察彼此对象间的差异之时,我们所觉察到的不是绝对的差别,乃是相对的差别,这是在几种感官内都曾经得到证实的观察。”而且,“我们把两件东西比较而观察其差别之时,我们并不是看到这两件东西的差异,所看到的乃是这个差异对于所比较的东西的分量之比。”如果我们用I代表原来的刺激量,用ΔI代表刚能引起较强感觉的刺激增加量,用K代表一个常数,那么就可以用公式K=ΔI/I来表示。这就是后来费希纳所称的韦伯定律。 这一定律表明物理刺激同它引起的知觉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韦伯的研究却显示出身体与心理之间、刺激与感觉之间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且这种关系可以通过实验用数学公式加以表示,从而体现了赫尔巴特曾经设想而未能做到的事。这对于心理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心理学史上第一个数量法则。不久费希纳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他的心理物理学,促进了实验心理学的诞生。同时,韦伯也开始了引人入胜的心理学实验,连他本人也承认其研究“是个耐人寻味的心理学问题”。

什么是韦伯定律?

韦伯定律,即感觉的差别阈限随原来刺激量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表现为一定的规律性,用公式来表示,就是△Φ/Φ=C,其中Φ为原刺激量,△Φ为此时的差别阈限,C为常数,。史蒂文斯幂定律:      20世纪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斯蒂文斯用数量估计法研究了刺激强度与感觉大小的关系。研究发现,心理量并不随刺激量的对数的上升而上升,而是刺激量的乘方函数(或幂函数)。换句话说,知觉到的大小是与刺激量的乘方成正比例的。这种关系可用数学式表示为:   P=KIn  (K乘以I的n次方) 公式中的P指知觉到的大小或感觉大小;I指刺激的物理量;K和n是被评定的某类经验的常定特征。这就是斯蒂文斯乘方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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